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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海俊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时间:2019-06-10      来源:静乐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2019年6月3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以下人员原任职务随机构改革均自然免除:

  高海俊(静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高鹏程(静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总检验师);

  郝存怀(静乐县人防办专职副主任);

  吕奋清(静乐县扶贫开发中心副主任);

  宋旭军(静乐县扶贫开发中心副主任);

  李建锋(静乐县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

  宋亮维(静乐县安全生产监督局总工程师);

  肖雷霆(静乐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

  静乐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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