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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5249 | |
发文字号:静政任〔2020〕2号 | 成文时间:2020-05-12 |
发文机关:静乐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静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杜锁清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5-13 |
时间:2020-05-13 来源:静乐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县直各单位:
经2020年5月11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杜锁清同志任静乐县红十字会会长(兼);
李立功同志任静乐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黄海君同志任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李会文同志任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程建文同志任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荣生同志任静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晓军同志任静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柏青同志任静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彦龙同志任静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石锐同志任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任期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试用期一年;
李重庆同志任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任期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试用期一年;
李晓峰同志任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任期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试用期一年;
李伟柱同志任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财政管理运营部部长,任期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试用期一年;
费晶晶同志任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财政管理运营部副部长,任期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试用期一年;
高鹏程同志任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局长,任期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试用期一年;
张岳峰同志任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副局长,任期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试用期一年;
王晓明同志任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创新发展与投资合作部部长,任期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试用期一年;
袁斌军同志任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创新发展与投资合作部副部长,任期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试用期一年;
李鹏飞同志任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部长,任期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试用期一年;
李笑鸣同志任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副部长,任期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试用期一年;
张宝珍同志任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与综合执法局局长,任期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试用期一年;
李立飞同志任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与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任期三年(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郑雅菊同志静乐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王晓军同志静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挂职副主任职务;
李伟柱同志静乐县农业(畜牧)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晓明同志静乐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鹏飞同志静乐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宝珍同志静乐县商务经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刘云同志静乐县教师进修校副校长职务;
程建文同志静乐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柏青同志忻州电视台驻静乐记者站站长职务;
刘建峰同志静乐县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马小宁同志静乐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赵国清同志静乐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常振国同志静乐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冯旭东同志静乐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吕宏杰同志静乐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吕丽芬同志静乐县劳动就业局副局长职务;
孔凡超同志静乐县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畅同志静乐县重点工程及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静乐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