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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12-15 15:11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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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3-12-14 09:38

 

  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求,加快完善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忻州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方案》精神,现做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基本养老服务在实现老有所养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忻州市60岁及以上人口61.11万人,占总人口的22.7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42.85万人,占总人口的15.93%,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完善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34号)精神和市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忻州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先后2次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经研究讨论并修改完善后,呈报市政府审核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保障基础、扩大普惠、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原则,紧扣省文件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三个方面提出落实举措,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总体要求。主要提出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精准识别和主动响应机制基本建立,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便利性、可及性程度逐步提高,以经济困难、失能、残疾、留守老年人等为重点的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享受助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更加便利。

  (二)重点任务。围绕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5项重点工作任务、24条具体措施。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健全落实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提出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市级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等4条措施。二是精准对接需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提出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动态识别机制、精准识别服务对象等3条措施。三是优化政策措施,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出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资金保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3条措施。四是增强供给能力,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共享水平。提出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加强老年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强优抚对象养老服务保障、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切实提升国有经济支持养老服务能力、实施农村“幸福老年餐厅”和“好邻居助老餐桌”项目等8条措施。五是提升服务品质,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增效扩容。提出增强居家养老照护能力、加快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降低老年人运用数字技术难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6条措施。

  (三)保障措施。主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等3条保障措施。

  三、《忻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说明

  《实施方案》制发了《忻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共包含9个物质帮助项目、8个照护服务项目和4个关爱服务项目等三类21个服务项目,涵盖省清单中的全部服务项目,并对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三个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享受人群和补贴标准。《清单》既有面向全体老年人的普惠服务项目,也有面向特定群体老年人的保障服务项目。下一步,《清单》内容将根据国家清单和省清单调整情况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

  相关文件: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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