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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6-03 20:42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政府

  2021年是“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开局之年,为有效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全力做好2022年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1〕16号)要求,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忻州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行动计划》精神,现对《行动计划》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及忻州市委“336”发展战略布局,按照“源头防控、结构优化、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结构调整,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监管服务并重,系统高效推进源头防控、结构优化、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强化区域协同治理,降碳减污协同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全面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全力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高速度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总体目标

  《行动计划》的目标为坚决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大气约束性指标。全市优良天数比例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数较上年减少,各项指标得到进一步巩固。忻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前移。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五台、静乐、神池、五寨、岢岚、河曲、偏关7个县,全面巩固成果;代县二氧化硫浓度必须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2%以上。

  三、《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按照“源头防控、结构优化、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结构调整,从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快推进散煤清洁替代、全面推动运输结构调整、继续强化扬尘等面源污染管控5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现有钢铁、焦化行业的环境监管、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全面开展工业企业绩效分级、继续扩大全市清洁取暖的覆盖面、优化清洁取暖路径、持续推进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深入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大力推进“公转铁”、持续开展公路清洁运输、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加强建筑施工、拆迁作业扬尘污染管控、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等22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巩固提升我市空气质量的短板。同时制定了夏季攻坚、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忻定盆地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北京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技术精准治污5个专项行动。

  四、决战保障

  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提高质量和效率,加大资金支持、强化经济政策激励引导,加强工作指导、提升科学精准治污能力,加强帮扶指导、强化依法监管,严格依法治污、严惩违法行为六个方面对《行动计划》的有效落实提供具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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