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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结果出炉

 时间:2018-01-14      来源:省安监局

  山西省安监局日前下发文件,通报了2016年度全省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评估情况。评估结果表明,全省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深入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综合能力稳步提高。 

  2017年10月至11月,省安监局组成四个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组,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对11个地市的22个县区、264家用人单位(资料审查220家,现场抽查44家)进行了审查,通过对抽取的用人单位按照评估调查表内容逐条检查,收集了完整的基础数据。 

  评估采取百分制,根据各市评估得分依次评定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80分以上至90分,含80分)、合格(60分以上至80分,含60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4个等次。 

  评估结果显示:2016年全省用人单位负责人培训率、管理人员培训率、劳动者培训率、职业健康体检率、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率、警示标识设置率和监督执法覆盖率、专项治理工作完成率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率分别为:90%、92%、80%、64%、77%、81%、80%、78%、67%、67%,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总体得分76.7分。 

  通过对全省11个市的评估,评出优秀2家,分别为晋城、长治市;良好5家,分别为朔州、临汾、阳泉、大同、太原市;合格3家,分别为运城、晋中、吕梁市;不合格1家。 

  从评估情况看出,2016年各有关市县和用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山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加大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力度,推进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深入实施,全省职业病危害防治综合能力稳步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被评估11个市22个县区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工作做得较扎实,大多数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率较上一年有所提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依照相关要求有序开展;各用人单位设置了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开展了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各地区不同程度对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了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 

  此次评估也发现了当前我省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山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指标要求差距较大、各市县发展不平衡情况突出、部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法检查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山西省安监局要求,各市县要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要对照《规划》要求研究改进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全面推进本市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对评估不合格的县,建议相关部门启动约谈机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拒不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场所尘毒危害严重且整改治理不到位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并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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