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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05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验收意见

 时间:2020-01-06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

忻州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5日,静乐县委、县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05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强化准入管理、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利用率,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的要求。

  二、2019年底阶段整改目标

  到2020年,在实现能源消耗总量目标的前提下,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比例下降到80%,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5%以上,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控制煤炭消费。

  三、完成情况

  近年来,我县积极实施以农林牧和生态旅游发展为主的“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加大了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淘汰、关闭了全县境内所有的焦化、煤电、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为全县走绿色发展之路奠定了基础。为了有效减少煤炭在全县能源消费中的占比率,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制定了《生态环境整改落实方案(2019-2021)三年行动规划》,在产业发展方面,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业准入,结合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在民生领域,我们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和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2019年新增集中供热户1064户,新增“煤改电”707户,并正常运行。我县2019年前三季度能源消费总量16.67万吨,单位GDP能耗降低率-2.3094吨标准煤/万元。

  四、验收结论

  达到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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