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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35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时间:2020-01-06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

忻州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5日,静乐县委、县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35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加大成品油经营单位抽检力度,开展汽油柴油监督抽查工作,将经营单位抽检覆盖率提高到40%。

  二、整改目标

  加大对车用柴油质量抽检的频次和覆盖率,力争做到全覆盖。加大管控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场。

  三、完成情况

  静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工信局建立了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了对成品油经营单位对监督管理。2019年,对全县成品油经营单位经营销售油品开展了3批次抽检,共抽检加油站33家(次),抽检覆盖率100%,抽检合格率达到99.4%。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具备了销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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