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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1425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0-04-24 |
发文机关: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静乐县2020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公告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布日期:2020-04-26 |
时间:2020-04-26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
2020年第一季度全县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改善,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出现反弹; 颗粒物及其他污染因子明显下降;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空间很小,造成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不太明显。
一、大气环境质量
2020年第一季度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的改善,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和CO、O3-8h平均浓度分别为36μg/m3、24μg/m3、76μg/m3、33μg/m3、和CO、O3-8h百分位数平均浓度分别为1.0mg/m3、92μg/m3。与2019年第一季度SO2、NO2、PM10、PM2.5同比增幅,分别为2.9%、14.3%、-18.3%、-23.3%;和CO、O3-8h同比增幅,分别为-33.3%、-6.1%。SO2、NO2平均浓度同比出现上升,六项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第一季度二级以上天数为88天,占总天数的96.7%,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06,同比2019年第一季度增幅-12.7%。
二、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0年第一季度,我县出境断面河西村断面属国控断面,共监测3次,共监测12个项目。监测结果各项指标年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标准。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