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咨询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1-01-14 | |
信件内容 | 目前,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临近春节,针对外地返回静乐县的人员,静乐县将如何管控?是否已发布相关应对措施?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1-01-18 |
回复内容 |
静乐县新冠疫情防控措施 1、对于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一律实施“14+3+1”和“7+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期间3次核酸检测、1次抗体检测;增加7天居家观察或集中隔离,期满1次核酸检测)。 2、对县防控办推送、属地自查、群众举报从高风险地区来(返)静人员,一律由县防控办组织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隔离期满后人员,由属地继续落实居家观察7天的管措施。 3、对县防控办推送从中风险地区来(返)静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落实“四包一”,同时一律实施“14+2”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对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发现及群众举报中风险地区来(返)静人员,要第一时间落实“四包一”,并向县防控办报告,一律实施“14+2”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对河北省其他地区来(返)静人员,一律实施“7+1”居家医学观察措施,落实四包一。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