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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问题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0-03-30
信件内容 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益性岗位除政府给的一千多元的岗位补助外,用人单位给不给工资性补助?为什么有的单位以前给过后来又不给了?还是偷偷摸摸地只给个别人?咱也不知道也不敢问,这不应该公开吗?毕竟雇佣临时人员都每月几千,不能既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吧。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4-01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劳动就业局已补贴到位。2019年是静乐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政务服务中心是实地考察组的重点场所之一。2019年8月,政务大厅掀起文明创建高潮,进行为期3个月的美化亮化、规范化、标准化创建活动,公益岗人员作为创文一支有生力量,所承担的任务工作量大,为提高公益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审批局和政务服务中心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积极参与这次创建活动的公益岗人员每人每天补助20元。政务服务中心召集公益岗人员召开会议,宣布联席会议决定,严格执行上班考勤制度,根据“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进行补助发放,补助发放期从2019年8月19日起到创文验收结束之日止,不存在不公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