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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人民政府关于疫情期间暂停清明节现场祭扫的通告

 时间:2020-03-26 14:35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人民政府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避免清明祭扫人员聚集引发疫情与火情火灾,保护清明节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特制定如下通告:

  一、暂停现场祭扫。从即日起至宣布疫情结束止,暂停全县所有殡葬场所现场祭扫、集体公祭等各类群体性活动。

  二、严格管理丧葬用品市场。禁止生产、销售纸人、纸马、纸房、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生产、销售其他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须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征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同意。

  三、管控野外零散祭祀。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头等的祭祀活动,要压实责任。由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直各单位、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避免群众扎堆聚集,严格执行禁火、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

  四、树立文明祭祀理念。严禁县城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烧纸焚香、抛撒纸钱、食物。

  五、严管落葬活动。确需落葬的,要在乡镇、村(社区)的安排下,按照简办快办的原则,严格遵守约定时间、人员数量,落葬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

  六、倡导网络祭祀。缅怀亲人,贵在心意,重在文明,全县人民群众可通过“忻州随手拍”、“忻州市文明100”的“网上纪念馆”以及“中国文明网”进行网上祭祀,以文明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外籍人员网上祭扫,礼敬故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文明祭祀,从我做起。为了您和亲人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敬请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好清明祭扫工作,共同以战“疫”的捷报告慰先人,用文明祭扫激励后人,过一个平安绿色文明的清明节。

静乐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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