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26 23:29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文件要求,静乐县人社局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现将培训合格情况结果予以公示:
忻州市五台山高级职业技术中学按照培训要求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期,合格人数68人;忻州淯蓝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培训要求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期,合格人数49人;忻州市兴农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按照培训要求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期,合格人数21人;山西九原技工学校按照培训要求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期,合格人数58人。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27日至2月2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静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高凯 0350-7828992
静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