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3 21:18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畜牧兽医中心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晋农计财发【2020】5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项目资金133万元。按照《山西省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一是集中使用资金,突出支持产业关键环节。奖补资金使用不宜面面俱到,应突出重点,集中支持关键环节、关键项目、关键企业、向“六新”建设方面倾斜,向乡村振兴方面倾斜。二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国家统筹资金主要对具备条件的老旧种猪场自行标准化改造进行奖补,支持晋汾白猪种猪场完善育种设施、配套粪污处理系统,鼓励支持引进繁育晋汾白猪等我省培育生猪良种,支持无抗绿色养殖保健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省级资金用于贫困县生猪生产发展,重点支持省级种公猪站开展高品质精液生产、推广及高效繁育技术服务;支持晋汾白猪养殖与小杂粮生产加工链接、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支持晋汾白猪繁育推广、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三是申报条件。生猪养殖场存栏规模不低于2000头,家庭猪场生猪存栏不低于1000头。种猪场基础母猪存栏不低于300头,种公猪站种公猪存栏不低于80头。
我中心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对全县的生猪养殖场
(户)和小杂粮生产加工、发展有机旱作农业的企业进行核实、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是山西恒福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于2021年3月30日前请书面或来电向县畜牧兽医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18634658702
静乐县畜牧兽医中心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