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3 21:19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畜牧兽医中心
根据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忻农计财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动物强制免疫资金3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4万元。按照《山西省2020年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实施试点指导意见》的安排,我中心按照文件精神,我县的散养户动物防疫工作由静乐县辉盛畜禽服务有限公司承接。
工作任务:静乐县辉盛畜禽服务有限公司对我县散养户所饲养的畜禽进行免疫,确保我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防疫内容:牛每头6元、猪、羊每头1.2元、禽类每只0.3元。并进行抗体监测。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于2021年3月30日前请书面或来电向县畜牧兽医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18535051268
静乐县畜牧兽医中心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