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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关于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3-12-14      来源: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晋水河湖[2023]150号)、市水利局《忻州市水利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现将2023年静乐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静乐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静乐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13日  

四个责任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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