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23年11月1日凌晨关于红崖上村铝矾土矿盗采盗卖调查结果如何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4-07-12 | |
信件内容 | 请问2023年11月1日凌晨关于红崖上村铝矾土矿盗采盗卖调查结果如何,为何至今没有结果。请问有关部门9个月时间在做什么 关于红崖上村铝矾土矿盗采盗卖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上级领导: 双路镇红崖上村铝矾土矿储量大,易开采,由于搬迁移民无人看管,今年镇政府派村支部副书记宋云飞,村委副主任宋文俊,村名宋云太享受着公益性岗位工资专门看管。11月1日,有大型挖掘机和绿皮货车盗采盗卖一晚上,此前不久,也有过盗采盗卖现象,放置了10多年从未动过一块的铝矾土矿石,今年他们看管就发生了此事,是他们坚守自盗,还是勾结他人盗卖?他们身为村两委主干,对盗采盗卖有责任监管,何况还享受着公益性岗位工资,这种不作为的行为我们不得不向政府反映。还有红崖上村移民搬迁今秋接近尾声,10月30日,以他二人为首的拆迁队将原住户集中地段国家投资的太阳能路灯以及饮用水管道卖了废铁有影视记录,所剩无几。这些惠民设施都是国家给予红崖上村村民的扶贫项目,是属于集体财产,这种破坏惠民设施,并据为己有的行为着实令人发指,是跟当前振兴农业农村政策是相悖的。以上反应的情况真实,我们呼吁上级领导严查追究其责任,深挖其保护伞。 反映人: 王建峰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4-09-29 |
回复内容 |
关于红崖上村铝矾土矿盗采盗卖的调查核实情况 静乐县人民政府: 接“县长信箱”王建峰反映静乐县双路镇红崖上村铝矾土矿盗采盗卖至今未处理一事,政府舆情办理单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反映人反映问题:“请问2023年11月1日凌晨关于红崖上村铝矾土矿盗采盗卖调查结果如何,为何至今没有结果。请问有关部门9个月时间在做什么,关于红崖上村铝矾土矿盗采盗卖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上级领导:双路镇红崖上村铝矾土矿储量大,易开采,由于搬迁移民无人看管,今年镇政府派村支部副书记宋云飞,村委副主任宋文俊,村民宋云太享受着公益性岗位工资专门看管。11月1日,有大型挖掘机和绿皮货车盗采盗卖一晚上,此前不久,也有过盗采盗卖现象,放置了 10多年从未动过一块的铝矾土矿石,今年他们看管就发生了此事,是他们坚守自盗,还是勾结他人盗卖?他们身为村两委主干,对盗采盗卖有责任监管,何况还享受着公益性岗位工资,这种不作为的行为我们不得不向政府反映。还有红崖上村移民搬迁今秋接近尾声,10月30日,以他二人为首的拆迁队将原住户集中地段国家投资的太阳能路灯以及饮用水管道卖了废铁有影视记录,所剩无几。这些惠民设施都是国家给予红崖上村村民的扶贫项目,是属于集体财产,这种破坏惠民设施,并据为已有的行为着实令人发指,是跟当前振兴农业农村政策是相悖的。以上反应的情况真实,我们呼吁上级领导严查追究其责任,深挖其保护伞。” 反映问题一:2023年11月1日晚,双路镇人民政府接到举报,静乐县双路镇红崖上村后头渠有非法盗采铝土矿行为。接案情通报后,我局康家会执法中队联合双路镇综合执法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取证,现场有非法盗采铝土矿痕迹,未发现有挖掘设备和拉运车辆。我局于2023年11月10日委托山西河东司法鉴定所对静乐县双路镇红崖上村后头渠非法盗采现场进行勘查并对已采铝土矿数量和价值鉴定。1、涉案当事人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擅自于2023年11月1日在静乐县双路镇红崖上后头渠开采铝土矿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非法开采行为。2、山西河东司法鉴定所报告结果显示静乐县双路镇红崖上村后头渠盗采矿产资源(铝土矿)损失量4179吨,经调查属于历史遗留行为,本次涉嫌人宋云太损失量为180方(合540吨),根据明德评估报告书显示,每吨市场价510元人民币,共损失人民币275400元。该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之规定。3、于2024年6月7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截止目前,我局根据公安局调查取证要求,多次联合公安、乡镇外出调取相关佐证资料。经调查核实2023年11月1日在静乐县双路镇红崖上后头渠盗采盗卖行为人是红崖上村民宋云太所为,多次电话联系和面见本人,但因在外看病和卧床养病,无法完成调查核实。 反映问题二:不属我局管辖范畴。
特此报告
静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9日 |